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2014年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调休安排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照常上班(课),其中9月28日(星期日)上星期二的课,10月11日(星期六)上星期一的课。
二、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在节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要把学生宿舍、教室、餐厅、图书馆等人员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解决。各办公区要注意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关好门窗,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2.各系要在节前对全体学生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毒、防溺水等的安全常识教育。放假期间,各系不得组织学生开展集体外出活动。学生如需远离学校或离校时间较长的,须向所在系履行请假手续。
3.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遇有重大事项,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所有干事以上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应保持通信畅通。各单位值班安排表请于9月28日下午5:00前报院长办公室(行政楼203室,联系人:万建章,联系电话:3202073)。
4.假期学院24小时值班电话:0376—3200057。
5.根据学院教学工作的需要,国庆节假期后,执行冬季作息时间,详细时间安排见《冬季作息时间表》。
附件:《冬季作息时间表》
院长办公室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