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全省“教育服务年”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教育服务年”活动先进个人推荐参选活动。
一、推荐条件
1、对“教育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理解深刻、认识深刻,工作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积极组织实施“教育服务年”活动,承担有“教育服务年”活动任务,成效显著。
3、本单位“教育服务年”活动进展顺利,效果明显。
二、推荐办法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认真筛选,可推荐1人参选。学院将按照标准择优上报。
请各单位抓紧时间于2010年1月12日前将推荐的先进个人评审表(一式三份)报送至学院办公室,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将有关材料发送到:hrzjz@126.com。
附件:全省“教育服务年”活动先进个人评审表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