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3〕4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求职补贴申请对象和范围
我院2014届积极参加求职且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1.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各系初审、学院审核、公平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2.发放标准。按1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1.个人申请。12月16日—26日,各系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2014届毕业生集中申请,并于26日前,将本系毕业生申请材料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拟发放一览表》(附件2)整理汇总后,送交学院就业工作办公室。
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包括: 《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材料(城乡居民低保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页复印件(如毕业生户口因上学或其他正当原因迁出的,需父母户口所在户籍管理部门开具关系证明)。
2.初审公示。12月26日—31日,学院就业工作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院内公示。
3.上报审核。2014年1月10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院内公示名单、拟发放一览表、申领统计表等相关材料报送至上级有关部门复审,3月1日前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示最终资助人员名单。
4.资金拨付。申请材料经上级教育部门复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核准后,确定拨付方式,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四、工作要求
望各系认真做好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学院就业工作办公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对相关举报投诉,就业工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单位认真核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监督举报电话:3202212
监督举报邮箱:hrxyjyb@126.com
材料报送地址:就业工作办公室(教四楼111房间)
华锐学院招生就业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备注:(点击下载)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