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
日前,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授予王新刚同学“全国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教思政〔2012〕5号)和《中共河南省高校工委 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授予王新刚同学“全国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决定的通知》(教思政〔2012〕441号)文件精神,现号召全院大学生向王新刚同学学习。
2011年12月31日,中国农业大学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2008级学生王新刚不顾个人安危,跳入冰冷的湖水中,在北京国家奥林匹克森林公园救起一名落水儿童,及时为孩子做了心肺复苏并送至医院抢救,孩子脱离生命危险,现已康复。事后王新刚同学谢绝了家长送来的5000元酬金并将学校颁发的5000元奖金捐献给学校基金会。
王新刚同学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关头,不怕牺牲、挺身而出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在高校和社会各界引起热烈反响。他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当代大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是当代大学生的优秀代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典范。为表彰王新刚同学的先进事迹,教育部决定授予王新刚同学“全国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按照教育部、省教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系、各班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向王新刚同学学习的重要意义,把向王新刚同学学习活动与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省九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
2、各系、各班把学习王新刚同学先进事迹活动与“五心”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了解王新刚的先进事迹,崇尚高尚品德,感悟时代精神,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将“五心”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3、各系、各班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让广大学生从王新刚同学先进事迹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4、各系要及时收集总结开展学习活动的情况和成效,并将有关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总结和图片、音像资料于6月中旬前统一报送学工部张猛老师处,电话6390558。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