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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院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6-18   来源:华锐学院   作者:   供图:   编辑:   浏览: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10年我院教师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是我院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的在职或拟聘专职教学人员。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对象分类及要求
       (一)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副教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及其以上职称人员和全日制普招类师范毕业生,免于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二)师范类自考(卫星电视师范本科自学考试、高等师范本科自学考试)和成招类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免教育理论考试,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三)其他申请人员均应参加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再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三、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要求
       (一)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报名
       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填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1、不需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格式见附件1。
       2、需参加教育理论考试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格式见附件2。
       (二)无普通话证书的申请人员咨询教学部有关普通话测试事宜
       (三)其他要求
       1、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具体日程安排和其他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以上各类花名册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将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hrrsb@163.com。并于2010年6月25日前送至人事部。
       附件:1、河南省2009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免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

http:/uploads/soft/6_100618100259.doc


                   2、河南省2009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花名册

http:/uploads/soft/6_100618100334.doc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人事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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