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全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工作系统联系方式的通知》(豫毕指〔2010〕8号)要求,请相关单位(院办、学工部、招生就业部、教学部、团委)按照通知要求,于4月15日前将联系方式统一报送至招生就业部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图书馆110室)。
联系人:谢艳丽
电 话:6392652
邮 箱:hrxyjyb@126.com
附件: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全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工作系统联系方式的通知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招生就业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附件:
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报送全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工作系统联系方式的通知
各大中专院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为了做好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联系和交流,我办拟修改编印《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工作系统通讯录》,届时将发送各有关单位。请各单位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牵头按照以下要求将有关信息报送我办。
一、报送内容
(一)大中专院校学生工作系统联系方式
1、所有校级领导通讯方式。
2、校两办主任、副主任通讯方式。
3、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招生就业处(办)、就业办、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教务科)、团委等部门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通讯方式。
(二)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处、所)所有领导通讯方式。
2、研究生管理、就业、招生、教务等部门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通讯方式。
(三)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院联系方式
1、学院所有院级领导通讯方式。
2、学院两办主任、副主任通讯方式。
3、学生管理、就业、招生、教务等部门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通讯方式。
(四)各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1、人保局、教育局有关领导同志通讯方式。
2、人保局就业办、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通讯方式。
二、报送要求
(一)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教务处(教务科)人员信息要注明普通学籍、成人学籍、贫困生资助、思想政治教育等业务职责分工。
(二)就业工作人员信息要注明文秘及就业宣传、就业指导与培训、就业网网管、就业统计、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档案管理、毕业生就业双选活动等业务职责分工。
(三)各高校属研究生院(处)、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学院、独立学院、二级学院有关信息由高校就业主管部门整理后单独报送。
(四)请各省辖市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并督促其及时上报。
(五)所有相关信息(见附件)经单位审核无误后,务于4月20日前报送我办。
(六)所有上报信息以后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我办。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正建 秦永亮
电 话:0371—65798516(兼传真)
邮 箱:hn2311@163.com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东28号报业大厦23楼2311室
邮 编:450008
附件: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工作联系方式报送内容
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工作系统联系方式报送内容
单位名称:
区号: 邮编: 地址: 值班电话: 传真: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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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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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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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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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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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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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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