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给青年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于下学期启用华锐学院青年教师公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居住地点:
青年教师公寓位于我院西校区(原晨光中学),该楼为单面楼,房间为二人一间,室内客卧分开,有单独卫生间,配有床、柜、桌、椅。
二、申请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入住:
①现居住学生宿舍的青年教师;
②2009年新聘教师;
家住信阳市区内教师原则上不予安排。
2、申请入住青年教师公寓的教师请于7月6日之前到人事部报名,逾期不予办理。下学期开学前由办公室会同后勤部统一安排房间。
3、入住青年教师公寓的教师不再发放住房补贴,房间内水电费自付。
三、入住事宜:
1、入住青年教师公寓的教师于开学前到后勤部领取房间钥匙,并同后勤部一同验收房间家具。
2、为便于学生宿舍暑期内整修,请现居住在学生宿舍的教师于8月1日前,将室内个人物品搬出。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