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月4日,经过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和财务部的共同努力,我院25名学生通过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的生源地贷款工作顺利结束。此次贷款的生源地涉及海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山西等地区,金额达149900元。
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完善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力度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文件精神,2007年,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经过各方共同努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了试点省份学生、家长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普遍欢迎。
(学工部 陈杰供稿)